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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葛洲坝枢纽渲染照明系统补充完善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9     浏览:0    
核心提示:葛洲坝枢纽渲染照明系统补充完善施工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葛洲坝枢纽渲染照明系统补充完善施工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过对葛洲坝电站渲染照明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补充,对现有渲染照明系统存在的断点控制系统等进行优化,同时将葛洲坝坝体渲染照明主观赏视角调整为观景平台,以满足配合宜昌市夜景亮化需要及葛洲坝区域渲染照明提升要求,实现绿色照明,提升葛洲坝电站夜间城市形象。
 
2.2招标范围
 
2.2.1、根据宜昌市城区夜景亮化工程需要,完成照明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平台搭建,将已设计编排好的渲染照明系统表演曲目接入系统,包括将葛洲坝坝体渲染照明主观赏视角调整暂定为纱帽山或西坝观景平台(具体视角设计联络会确定)。
 
2.2.2、渲染照明灯光效果完善提升,主要内容对现有渲染照明系统存在的断点、电能量采集、控制系统等进行优化。
 
2.2.3、渲染照明灯光效果完善提升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根据设计成果,对渲染照明0F机组、大江左管理楼等部位存在断点位置采购增加灯具,并接入渲染照明系统。负责坝体渲染照明系统表演曲目与观景平台音响的联动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
 
2.3工期
 
合同总工期为700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2月1日;计划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实际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竣工的单项合同签订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应提供合同、完/竣工验收、过程结算发票及税务局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2年9月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度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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