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和概述: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双沟镇四河片、峰山片后窑村、天岗湖乡漴潼村地块境内。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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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服务期 |
最高投标 限价(万 元) |
招标 信息 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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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光伏 部分光伏设施 (32.92MW)迁建技 改 EPC 总承包项目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32.92MWp 光伏区工 程; 35kV 集电线路工程(32.92MWp)(光伏区 对应集电线路施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工 程(其中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并不限于整体 光伏区工程(32.92MWp)、整体 35KV 集电线路 (32.92MWp)工程。具体建设容量以报价表为 准。 工作内容:完成 32.92MWp 光伏阵列迁建项目 的勘察、工程设计以及相应的组件、逆变器、 箱变、支架、电缆、集电线路等全部设备设施 安装、接线、试验及部分设备采购(除甲供设 备外的其他所有设备);新建部分通过箱变升 压至 35kV,连接至原送出集电线路就近耐张塔; 迁建部分的通信组网, 逆变器、箱变等设备信 号对点传动试验;根据容量调整情况,完成集 电线路保护定值复算校核及调整;增设迁建光 伏区域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厂区视频监控系 统。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所涉 及到的所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设备 (甲供除外)、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 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并最终按标准投产 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 同时负责所有施工材料 的运输、储存及保管。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所有性能测试、质量监督(协助发包人 完成项目并网的各项手续办理;设备到货检验; 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 及材料由投标人负责 接货卸车、运输、二次倒运至项目现场、保管、 设备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所需的备品备件和专 用工具提供, 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 |
工期暂定 4 个月,开 工时间以 发包人通 知为准 (暂定开 工日期: 2024 年 3 月 1 日)。 |
3465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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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服务期 |
最高投标 限价(万 元) |
招标 信息 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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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培训等(全过程实施项目班组同质化管理工 作)。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 任,投标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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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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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光伏 部分光伏设施(32.92MW)迁建技 改 EPC 总承包监理 服务项目 |
EPC 总承包工程, 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土建、 安装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 工作。 |
从合同生 效之日起 计算至本 工程项目 竣工验收。 工期暂定 4 个月,开 工时间以 发包人通 知为准, 暂定 2024 年 3 月 1 日。 |
/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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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资格条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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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光伏 部分光伏设施 (32.92MW)迁建技 改 EPC 总承包项目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 1),2)项其中之一: 1)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 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如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的成员方需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1),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 体的成员方需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2)。 3.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 非联合体投标的, 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01 月 01 至截标时间) 投标人应具 有至少 1 个已完成的单机容量为 30MWp 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业 绩。(以完工证明或已并网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招投 标方盖章页、验收(完工)证明材料等。 以联合体投标的,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01 月 01 至截标时间),投标人承 担设计工作成员单位应具有至少 1 个已完的单机容量为 30MWp 及以上并网 光伏电站施工图设计业绩;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成员单位应具有至少 1 个 已完的单机容量为 30MWp 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 (以完工证明或 已并网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招投 标方盖章页、验收(完工)证明材料等。 5.信誉:(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请投标人自行查询 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6. 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具有在近 3 年内已完成的以上业绩要求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的 履历(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职文件证明); 3)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承 诺公章; 4)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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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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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条按照等同化原则进行要求)。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 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 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 否决制。 8.联合体投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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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光伏 部分光伏设施 (32.92MW)迁建技 改 EPC 总承包监理 服务项目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通过 ISO9000 质量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认证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3.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截标时间)投标人应具有 至少 2 个单机容量为 30MW 及以上光伏建设工程监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时 间或完工证明文件载明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工程范围、 签字页等)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用户证明等。 5.信誉:(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请投标人自行查询 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6.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 格, 应具有至少 1 个合同单机容量为 30MW 及以上已完工的光伏建设工程总 监工作经验(需提供公司任命文件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并提供总 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公司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担 任总监,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承诺公章。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分公 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条按照等同化原则进行要求)。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 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 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 否决制。 8.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