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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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滁州市琅琊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滁州市琅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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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滁州琅镁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 |
滁州琅镁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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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滁州市内 |
建设规模 |
滁州市琅琊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位于滁州市铜陵路与永阳路交叉口西南侧,项目用地面积约180亩,总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厂房、2#厂房及道路、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3#厂房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生产研发楼及道路、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建设项目。 |
合同估算价 |
约3.8亿元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材料设备及机电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设备质保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勘察、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各个专项设计)、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竣工图编制、项目概、预算编制等;设计需提供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管理,包含方案研究、技术交底、验收、变更办理等工作;设计成果须满足相关产业的生产生活需求,同时中标人须接受发包人或其指定单位的设计咨询及指导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 (2)开工前相关工作:办理并取得定位控制点等测量成果资料,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所需相关证件办理等工作; (3)工程施工:包括现有土石方工程、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等所有土建工程施工;变配电、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弱电、防雷、照明及标识标线等工程施工;室外总体工程施工; (4)采购及安装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电梯、空调等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机电设施设备等采购及安装; (5)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6)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消防、人防、安评、防雷接地、机电设备等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档案整理及移交等相关工作; (7)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服务: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和设备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 |
其他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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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①具有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委任主要负责人要求: ①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注: 1)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其他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3 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关于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6、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
多标段投标 |
/ |
其他要求 |
无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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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4年 1 月 4 日 8 时 00 分至 2024年 1 月 29 日 8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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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