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滦河左岸体育公园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双盲、异地、分散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滦河左岸体育公园一期建设工程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 迁行审投资审字〔2023〕1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迁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码:G1302832400012001
工程名称:迁安市滦河左岸体育公园一期建设工程
建设地
建设规模:新游客中心一层,建筑面积170.1㎡。新建休闲中心二层,建筑面积255㎡,新建休息站台2处,新建船库一座,建筑面积1200㎡,新建门球场、儿童游乐场、轮滑场,占地面积563.4㎡、197.8㎡、1023㎡,增加门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等设施项目,增加码头、环形攀爬网、古船攀爬、滑梯组合、休闲自行车、曲面滑道、皮划艇、平台舟、救生艇等游乐设备。原有道路改色,座椅翻新等项目。(内设遮阴棚,动物造型摇摇乐,滑板平衡车滑道)、攀爬乐园(内设环形攀爬网,古船攀爬乐园)、滑梯乐园(内设秋千,脚踏车,中国地图造型滑梯组合)、驳岸、浮水码头、标识牌、铺花岗岩路面、栽植三七景天;原篮球场、网球场地面改色,周围增设围网及照明灯具;原有道路清理,涂刷彩色聚脲漆等。
项目预算:8668121.47元
最高限价:7561694.59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保修全过程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3.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必须为小微企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在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 ”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得参加投标;
3.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
3.8本项目评审方式:远程异地分散盲评。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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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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