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区。主要装置包括3 x 82000 Nm3/h空分装置、53万Nm3/h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MTO联合装置(含SHMTO装置、烯烃分离装置及C4烯烃转化(OCU)装置)、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PP)、27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装置(LDPE)、公用工程装置、动力中心装置等等。目前新疆化工采购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利于我公司提前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的气候风险,从源头上有效避免或者减轻规划和建设项目遭受极端气象灾害的不利影响,科学应对气候变化,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完成气候可行性论证可帮助我公司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适宜性、气象灾害风险性提前进行论证评估,进行气候背景分析,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分析,对项目工程所需的气象参数进行推算,预防或减轻气象灾害对项目造成的影响,保障项目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及后续的可持续发展。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项目,投标方需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气候可行性论证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完成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通过专家组评审,取得气象局审核的批复意见。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服务有效期三年。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3月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