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院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矿坑充填生态修复试点项目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项目
本招标项目 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矿坑充填生态修复试点项目 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矿坑充填生态修复试点项目材料采购。
(2)项目概况: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矿坑充填生态修复试点项项目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幺塘乡长西村,由瓮福达州化工 出资建设。项目采用无害化磷石膏材料对已废弃的长石盘采石场进行充填治理和生态修复,在改善周边环境的同时实现磷石膏资源的综合利用。本项目长石盘采石场生态修复回填用磷石膏总量约77万吨,其中柔性区填筑无害化磷石膏量约75万吨,刚性区固化磷石膏量约2万吨,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无害化磷石膏材料采购和运输、场地修整与拦挡、防渗导排系统铺设、无害化磷石膏填筑、收集池、截排水、生态覆绿等。
(3)采购范围:柔性区75万t无害化磷石膏材料(须采用业主提供的磷石膏原渣进行生产)。
(4)交货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分批交货完成。
(5)交货
(6)质量要求:无害化磷石膏材料符合《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DB 5117T 75-2023)中关于填充、回填及生态修复材料的磷石膏的有关规定,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 557-2020)规定方法获得的浸出液指标应满足:磷酸盐(以P计)≤0.5mg/L;氟化物≤10mg/L;6≤pH≤9。
(7)成交人数:1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月12日17:00之前登录 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