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按4×600MW规划,一期已建设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 脱硝设施。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台超高压供热联箱、1台高压供热联箱、1台低压供热联箱、2台辅汽联箱等设备、2台闭冷水膨胀箱及其配套设备等。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交货期:2024年8月30日内完成供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供热联箱或分汽缸(工作压力≥4MPa)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