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6#7#锅炉经济性节能改造项目脱硫系统增容改造承包【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电厂改造后锅炉需燃用低品位煤种,为适应更高含硫量煤种,满足当地更严格的SO2排放要求,本项目需对现6#和7#锅炉配套脱硫装置进行增容提标改造。本次脱硫改造脱硫塔入口SO2浓度按照4500mg/Nm3,脱硫后SO2排放按照≤10mg/Nm3设计。
2.4项目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
2.5招标范围:脱硫系统的设计、设备、电气安装、土建施工及配套设施安装,详见技术规范书。
2.6工期:工期为20天,共两台脱硫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担任设计的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需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并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只能由一个单位承接施工任务。 (2)其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担任设计的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担任施工的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明确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分工等;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1-09 09:00:00至 2024-01-15 16: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