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铝镁科技有限公司印尼BAI氧化铝项目焙烧区域CEMS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沈阳铝镁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铝镁科技有限公司印尼BAI氧化铝项目焙烧区域CEMS系统采购项目
2.2项目类型:货物类
2.3项目地点: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省坤甸县曼帕瓦北部
2.4项目概况:印尼曼帕瓦1000kt/a氧化铝项目(一期)厂址位于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省坤甸县曼帕瓦北部,主要包括氧化铝厂区,热电厂区,煤气厂区三区域。其中氧化铝区域为拜耳法生产工艺,按照工艺流程分为七大生产工序及公辅区域;热电厂区建设规模为3×180t/h高温高压CFB锅炉,2运1备,机组孤网运行,保证全年基本不停地满足铝厂安全生产用汽和用电需求;煤气厂区域设置2台40000Nm3/h清洁煤气化装置,年运转小时数为8000小时,装置负荷可在60%~110%之间进行调节。该项目三个生产区域分别设置集中控制室,对各自生产区域进行集中设备控制和设备状态监视。
2.5招标范围:中铝国际印尼曼帕瓦1000kt/a氧化铝项目氧化铝焙烧区域CEMS系统1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包括SO2、NOX、02、颗粒物浓度、烟气温度、压力、流速(含实测和折算值)、湿度等,具体详见《中铝国际印尼曼帕瓦1000kta氧化铝项目仪表招标技术条件---氧化铝焙烧CEMS系统》,CEMS系统品牌为西克麦哈克、北京雪迪龙、杭州聚光等同等档次。
2.6交货期:制造通知后45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若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的项目授权代理证明文件(代理授权书)。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可提供承诺书或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近5年(2018年-至今)具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产品业绩至少3个,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上签署日期或(项目验收记录)为准。 2.若代理商投标时可提供项目授权方业绩。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1-08 09:00——2024-01-15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