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热电生产中心现有规模为4×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配套2×50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2×20MW余热发电机组。锅炉燃煤以准东煤田五彩湾矿区煤作为主燃料煤,以乌东煤作为掺烧调剂用煤。近年来受国家环保及地方政府政策要求,乌东煤价格上涨迅猛且面临随时断供的风险。新疆化工电站锅炉燃用准东煤比例高达70%,若调剂煤(乌东煤)无法稳定供应则面临锅炉受热面大面积结焦、带负荷困难甚至被迫停炉除焦的风险,急需寻找一种替代剂作为备用手段来应对乌东煤断供的风险,提高锅炉的抗风险能力,同时提高锅炉运行的经济性。
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清洁的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以及化工产品的过程。大力发展煤化工不仅可以实现煤炭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还可部分代替石化产品,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大型煤气化技术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龙头和核心技术,而气流床气化以其压力高、处理量大、反应温度高、转化效率高等优势已成为目前主流的气化技术。但在气流床气化过程中,会产生气化粗渣和含碳量较高的细渣两种固体废弃物,目前煤化工企业对其普遍采用脱水填埋的方式处理,从而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同时处理不当易造成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因此,开展气化灰渣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可显著提高煤炭的资源利用效率及促进煤化工零排放,具有重要的节能、环保意义。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鉴于目前乌东煤紧张的供应形式,拟开展高岭土替代乌东煤调剂使用的相关研究,通过现场调研、实验室分析、中试实验验证与现场掺烧优化试验,确定高岭土替代乌东煤调剂的可行性与替代比例。开展气化渣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研究,通过实验室研究与现场实炉掺烧的方式综合评估现有设备与气化渣的适应性,并最终给出合理的处置比例与优化方案。
2.1.3服务地点: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内指定地点。
2.2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完成针对新疆化工公司的准东煤煤质、气化渣、高岭土质量的实验室及现场试验,确定锅炉掺用气化渣、高岭土质量要求、合理的掺配比例(气化渣预计6%、高岭土8%)、掺配方式以及锅炉优化运行参数,实现替代应用并保证锅炉的额定参数不受影响。
2.3 项目总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项目周期满,共计14个月。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的为准。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2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高碱煤煤质特性或高碱煤结渣沾污特性或高碱煤污染物控制的研究课题或研究项目的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高碱煤煤质特性或高碱煤结渣沾污特性或高碱煤污染物控制的研究课题或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若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6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