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标人将与远达水务有限公司签署本项目采购合同。
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 1&2 号机组MS19 凝结水精处理及MS31 淡水 处理设备成套供应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非标设备 I 标段(前置阳床、高速混床等) 项目。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廉江市车板镇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现场。
2. 招标范围
数量:前置阳床、阳床树脂捕捉器、高速混床、混床树脂捕捉器各 12 台, 前置阳床树脂再生罐、废水树脂捕捉器各 4 台, 混床树脂分离罐、混床阳树脂再生兼储存罐、混床阴树脂再生罐各 2 台;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 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近 5 年(2018---2022 年) 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 年(2020--2022 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 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在集团范 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 5 年(2018---2022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 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 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 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 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3.12 投标人近 5 年(截至开标日)应具备至少两个 1000MW 火电机组凝结水 混床系统/树脂再生等业绩或一个核电凝结水混床系统/树脂再生等业绩, 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 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 围页、签字页)。
3.13 付款方式偏离:所要求的的付款方式为 1(预付):2(发货):3.5(到 货):3(调试):0.5(质保),详见合同模板,允许提偏离,但:预付款 比例不能超过投标总价的 20%,质保金不允许有偏离, 否则视为实质性商 务偏离,作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 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024年 1月 9日至 2024年 1月 15日 23时 59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