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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炉渣

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再生资源原料主要来自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炉渣。而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处理规模为1700t/d,总处理规模为2550t/d。因此,本项目初期炉渣处理规模为425t/d。

本项目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1000吨/日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线+配套厂房+砖厂车间+办公大楼+基础设施及绿化等(包括场地的平整及边坡支护等工程)

2.2项目总投资:7662.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503.38万元。

2.3服务期限以实施主体和中标单位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项目完成建设,可以接收炉渣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之日止,建设期暂定为8个月;经公用能源(江门) 同意后进入正式运营期,原则上建设期及运营期合计不超过29年,且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的运营期限不得超过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的运营期限。

2.4招标范围:①投资建设规模为日处理1000吨/日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线+配套厂房+砖厂车间+办公大楼+基础设施及绿化等(包括场地的平整及边坡支护等工程);②按要求接收并处理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炉渣产物,在保证处理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炉渣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在实施主体同意后,可接收并处理其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炉渣;③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及运营期满后按招标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

2.5招标内容:+建设+运营维护招标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建设 项目各参与方应按照国家、行业、广东省、江门市的相应工程验收规范、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合同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确保本项目验收合格、符合可用性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其生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炉渣综合利用的要求,如炉渣处理、再生资源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等。

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内日处理生活垃圾500t或以上垃圾焚烧项目所产生的炉渣处理业绩证明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在上述网址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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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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