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厂址位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榆横煤化学工业区位于横山县的白界乡和榆阳区芹河乡境内。园区东北距榆林市约25km,西南至横山区约40km。
榆林市位于陕西省北部,北、西面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东隔黄河与山西省交界,南距延安市321km,与省会西安市公路里程为689km。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5′,北纬38°17′。
榆横煤化学工业区南邻无定河,东邻包西铁路(至工业区约18km),包茂高速公路榆靖段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的北部和西部经过,最近处距离约5km,南依榆(林)靖(边)省道(S304),其西界距长庆路约200m,东接210国道(西安—包头,至工业区约18km)。
榆横煤化学工业区除东北侧为榆林市外,南侧、西侧和北侧均为煤田,本项目煤源为工业区西北方向约55km处的榆横矿区大海则井田。厂址位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东北侧。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的施工。
本工程总面积为97.8万m2,由于本工程工程量大、工期紧,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按照各标段的预估费用平衡的原则,拟将本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是:一标段总面积约11.8万m2,从新增场地北侧(X=4227922.151)向南约395m(X=4227529.972),主要包括二期火炬、二期铁路延伸及部分PE包装仓库区的场平及弃土场部分的分层压实和平整;二标段总面积约11.8万m2,相邻一标段(X=4227529.972)向南约271m(X=4227300.000),主要包括部分PE包装仓库区、部分HDPE装置和EVA装置区;三标段总面积约74.2万m2,包括相邻二标段(X=4227300.000)向南约1538m(X=4225762.000)和原一期场平预留的空分装置、第四循环水装置区。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场地平整施工图。
各标段的工程量统计表如下:
序号 |
标段 |
面积(万m2) |
挖方量(万m³) |
填方量(万m³) |
净方量(万m³) |
1 |
一标段 |
11.8 |
93.33 |
4.82 |
88.51 |
2 |
二标段 |
11.8 |
87.53 |
4.22 |
83.31 |
3 |
三标段 |
74.2 |
114.47 |
113.75 |
0.72 |
合计 |
|
97.8 |
295.33 |
122.79 |
172.54 |
(1)土方场内平衡:各标段场平施工时自行平衡土方量。
(2)余土外运:各标段自平衡后剩余土方运至业主指定位置(运距10公里内)并按照《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弃土场施工图》的技术要求负责推平、碾压。弃土场选址至A三路南、B四路西地块(见下图)。
(3)填方要求:由各标段承包人按照《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场地平整施工图》的技术要求推平、碾压。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60天(日历日)全部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或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5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马扎梁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6 发票要求:施工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按国家相关税务规定执行。如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以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查询为准);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两份合同额大于2000万的土方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应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主要工作范围、期限、签订日期、合同盖章);
3.6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02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