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1.1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采购范围包含NCS设备包括操作员站2套,工程师站1套,五防工作站1套,A3激光打印机2台,操作台1套,通信接口屏2面,测控屏7套,通信管理机屏1面,交换机屏1面,NCS服务器屏1面,500kV分段测控装置1套,光纤、网线及NCS软件按需配置;ECMS设备包括系统服务器兼操作员站4套,网桥服务工作站4套,通讯网关4套,打印机2台,硬件防火墙1台,网络设备1套,系统软件、支持软件及应用软件1套,系统调试设备2台,前置层网络交换机46台,主控单元44台,智能接口设备3台,测控装置5台,综保装置195台,柜体按需配置。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2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工程发电项目网络监控系统(NCS)供货合同业绩2份及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工程厂用电监控系统(ECMS)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如一个合同同时满足网络监控系统(NCS)和厂用电监控系统(ECMS)要求则视为各有一份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6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