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E52273020240000DW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龙里县2024年土地整治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401-522730-04-01-749637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 |
2.2 建设规模:龙里县龙山镇红星村凉水井土地整治项目区域内200亩回填种植土、土地翻耕、绿肥种植及玉米种植;龙里县洗马镇平坡村长寨(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区域内620.75亩回填种植土、土地翻耕、绿肥种植及水稻种植、两个山塘修复、修建蓄水池5个、铺设管道等;龙里县洗马镇洗马村大坡山(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区域内175.22亩回填种植土、土地翻耕、绿肥种植及水稻种植;龙里县洗马镇哪嗙村老场坝土地整治项目区域内285亩土地翻耕、绿肥种植及玉米种植;龙里县谷脚镇谷冰村羊爪老土地整治项目区域内329.04亩修建铁丝网护栏、土地翻耕及玉米种植;龙里县龙山镇金谷村坪子脚土地整治项目区域内240.6亩土地翻耕、绿肥种植及玉米种植;龙里县龙山镇平山村新水土地整治项目区域内249亩回填种植土、修建蓄水池4个、土地翻耕及玉米种植;龙里县醒狮镇平寨村老寨组土地整治项目区域内251.4亩修建蓄水池2个、土地翻耕、油菜种植及玉米种植 。 |
2.3 合同估算价:55719700元。 |
2.4 计划工期:270 天。 |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牵头单位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成员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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