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投国电准格尔旗能源有限公司#1机组于2023年7月28日顺利完成168小时试运,进入了正式生产运营,机组计划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9日进行#1机组C+级检修,总工期40天。#2机组于2023年11月7日顺利完成168小时试运,进入了正式生产运营,机组计划于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26日进行#2机组C级检修,总工期26天。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是利用以上机组停机检修期间处理基建遗留缺陷。
主设备型号、参数及生产厂家:
汽轮机:型号为NJK660-28/600/620,是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两排汽、间接空冷汽轮机。
发电机:型号为QFSN-660-2-22,是由东方电机厂生产的水氢氢冷却的三相两极同步发电机,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方式接入厂内500kV配电装置。500kV配电装置采用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组合电器(GIS),500kV配电装置主接线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含2回主变进线、1回启备变进线、2回系统出线、母线电压互感器、母联间隔。发电机采用静态自并励励磁系统,是由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NES6100型数字式励磁调节器。
锅炉:由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DG2141/29.3-Ⅱ2型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锅炉,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锅炉采用紧身封闭、Π型布置锅炉。
2.2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建投国电准格尔旗能源有限公司2×660MW机组#1、#2机组及公用系统基建期部分遗留需停机处理缺陷技术规范书进行,主要包括机、炉、电、热、除脱、输煤基建期缺陷以及处理中发现缺陷的处理和完成需配合的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人要求。
2.3服务期限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09日处理#1机组及公用系统基建期部分遗留缺陷,总工期40天。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26日处理#2机组及公用系统基建期部分遗留缺陷,总工期26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主机设备的C级及以上检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的签订日期、合同内容、机组容量为准,1份合同为1项业绩。如合同中未能体现以上内容,需开具业主证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2台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设备C级及以上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检修经验。(须提供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期间的合同业绩。合同中应有机组容量、检修等级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如合同中未能体现以上内容,需开具业主证明。)
(2)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开标当月(不含)前12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7日 9:00 时至2024年1月26日 17:00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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