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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电厂永临区食堂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9     浏览:0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花园电厂永临区食堂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2.项目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花园电厂永临区食堂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花园电厂为煤电一体化燃煤电厂,建设规模为4×660MW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花园电厂厂址位于新疆哈密市西南方向约62km(哈罗公路79公路处),电厂厂区北临哈罗公路和哈罗铁路,南距 能源哈密有限公司大南湖矿区一号矿井1.7km。本项目为国神公司花园电厂永临区食堂改造。
2.1.2招标范围:花园电厂永临区食堂改造主要内容为:拆除花园电厂永临区西侧的临时板房生活区,新建一座建筑面积约1395平方米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食堂及其配套设施,并编制竣工图。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4年7月30日为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物施工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至少一张)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建筑物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26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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