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2.2 项目规模:福建分公司及福清分公司所辖福州办公区、牛头尾风电场、赤礁风电场、三福龙景办公楼范围内物业(2024-2027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3月1日-2027年2月28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
2024-2027物业管理服务(三年) |
(1)华新福建分公司及福清分公司所辖福州办公区物业服务。 (2)牛头尾风电场物业服务。 (3)赤礁风电场物业服务。 (4)三福龙景办公楼物业服务。 |
500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7物业管理服务(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达到300万元/年及以上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项目承接范围、承接内容、服务期限、合同价格、签字盖章页等,不含作为分包单位开展的服务业绩)。
9.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19 15:00到2024-01-26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