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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业主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

业主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TC249W00K

3、项目概述:对“业主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预算为3355.05万元,服务期2年。

4、招标内容:邮件内部处理作业。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将预算基础单价0.137元/件(袋)设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累计结算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相关行业业绩。

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

10)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用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邮政基本服务、装卸搬运)及稳定的人员储备能力,并承诺中标后,能为公司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150人;必须具有与承包业务相关的质量控制办法和应急处理预案(旺季生产、人员批量更迭、病事假增补)。

11)从事外包作业员工年龄要求在18岁-50岁之间,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人员占作业人员总量60%以上。能够基本掌握计算机及手持PDA设备的使用和相关设备设施使用,并提供承诺。

12)投标人应承诺业务外包人员外包公司员工上岗前需进行公安系统备案筛查,录用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13)投标人应承诺合同期内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局限于分剔、集包封发、信息处理)流动率不超过5%。

1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缴纳 1年合同周期预算金额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并按要求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供承诺书。

15)中标后,供应商须为本项目从业人员投保雇主责任险,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低于3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低于3万元。

16)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阶梯报价的结算方式、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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