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杭瑞 陶瓷 18.32MW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招标人为宁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杭 瑞陶瓷 18.32MW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2.2 招标/合同编号:BRR23*。
2.3 项目概况
宁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杭瑞陶瓷 18.32MW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布局在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的 闲置屋顶。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首期建成并投产,设计使用年 限 50 年,共 3 栋混凝土结构建筑, 5 栋钢结构厂房,另外本期拟新建光伏车棚 一个,预估总面积约为 177421 平方米。主要利用厂房屋面资源布置光伏组件, 共布置 550Wp 单晶硅光伏组件 33312 块, 规划总装机容量为 18.32MW。本期建设 10kv 升压站,,电站运营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有 3 个配电间: 1#配电间由 10kV 工业园 I 线供 电,搭火杆 10kV 工业园 I 线 24#杆,架空导线 JKLYJ-10-240,1#配电间接带 3 台 2000kVA 配变; 2#配电间由 10kV 工业园 IV 线供电,搭火杆 10kV 工业园 IV 线 16#杆,架空导线 JKLYJ-10-240,2#配电间接带 2 台 2500kVA 配变; 3#配电间 由 10kV 工业园 I 线供电,搭火杆 10kV 工业园 I 线 16#杆,架空导线 JKLYJ-10-24 0,3#配电间接带 1 台 2000kVA 配变。本项目共设 2 个 10kV 并网点: 1#配电间并 网点(2 台 3150kVA 升压箱变,7678.8kWp/5995kW);2#配电间并网点(2 台 3150kV A 升压箱变, 7700kWp/5900kW)。
项目所在地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杭瑞陶瓷 18.32MW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 前期、建设期及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接入方案批复获 得、验收手续办理、屋面合作开发协议签订、业主电站设备租赁签约、购售电合 同签约。
(2) 勘察(测)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满足 行业技术要求)、勘察测绘、初步设计、“结构加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查”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
(3) 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二次转运、 检验。
(4) 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并网线路工程施 工。
(5) 生产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承包人应进行工 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并提供试运行所需人员。
(6) 竣工期移交:包括但不限于调试及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工程验 收、并网验收、消防验收;竣工投产;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 期限的服务等各种相关工作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7) 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标识标牌、消防安全设施、 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等。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6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 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 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 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2) 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并具有分布式光伏发电 工程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或设计负责人(兼任需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但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个人。
3.6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C 类)。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4 年 1 月 19 日—2024 年 1 月 25 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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