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 包头市达茂旗
一、招标条件
本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风机35kV箱式变电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风机35kV箱式变电站采购
2.2项目类型: 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本工程配套建设两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场址在东经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纬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间。场址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间,东南方向距达茂旗直线距离约85km。
2.4项目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满足项目所需的140台7900kVA 35kV箱式变电站及其附属设备;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标段要求的35kV箱式变电站产品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输、交付、现场调试、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应为制造厂家,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为7900kVA及以上35kV箱式变电站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须提供证明文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为7900kVA及以上的35kV箱式变电站使用业绩至少1份且每个供货业绩不少于1台;(需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和合同签字页,且所提供的合同内容能够反映设备数量和型号等信息、供货发票及运行验收报告,否则视为无效)。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1-23 09:00——2024-02-01 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
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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