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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湾煤矿综合利用煤矸石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4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郭家湾煤矿综合利用煤矸石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郭家湾煤矿综合利用煤矸石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位于陕西省府谷县大昌汗乡郭家湾工业园区内,矿井规模800万吨/年,配套1000万吨/年洗煤厂。郭家湾煤矿分公司于2014年1月初开工建设,2015年11月15日开始矿井设备联合试运转,2018年8月27日通过综合验收转入生产阶段。煤矿距离大柳塔25公里,距离府谷县70公里,矸石产量约60万吨/年。

2.1.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服务范围为郭家湾煤矿分公司的所有煤矸石,从煤矸石中回收矿产品,煤矸石生产建筑材料,即煤矸石通过二次洗选后,将没有发热量的矸石用于生产建筑材料使用。

2.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该期限内郭家湾煤矿连采连充项目运行,则合同终止)。

2.1.4 服务地点:本项目服务地点为郭家湾煤矿。

2.1.5 其他:中标人负责郭家湾煤矿煤矸石运输及综合利用,负责协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村民、煤管站等相关事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在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内注册成功,且注册类别为“固废利用企业”,提供能证明上述信息的完整网站或网页查询截图。(http://139.129.202.59:8097/index)。

(3)投标人须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生产线及生产能力批复文件;投标人须出具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及通过验收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矸石综合利用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2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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