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基金产业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已由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湘新审投备﹝2023﹞071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城发恒活开发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滨江新城片区,东临湘江、南临坦山路、北临福元路大桥、西临滨江景观道(C10南1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B2),占地面积共约32640㎡,容积率≤1.0,建筑最大高度24米,局部建构筑物限高36米,具体位置结合方案确定,绿地率≥30%,建筑面积共约44166平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5000平米。
2.4投资估算:94367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湘江基金产业中心建筑方案设计,包含本项目规划设计、建筑单体(含地下室)概念方案、方案设计(含方案动画展示);配合项目方案报规报建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配合项目室内、园林等相关专业设计工作;设计成果深度需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并满足规划管理部门要求,达到方案设计深度。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90日,其中:
(1)方案设计:方案设计9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的具体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为准;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
(4)后续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4年01月12日前)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公共建筑的定义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年修订版)的通知(长政发[2018]12 号”)附件《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目录》中所定义的公共建筑类型为准,“10.33 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一般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体建筑、通讯建筑、交通运输建筑以及其他建筑等”;其中,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体建筑、通讯建筑、交通运输建筑以及其他建筑的定义依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的定义执行。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布置图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有效时间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布置图的时间为准。
3.2.5 拟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中标后,中标单位如更换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中的同一人员标准。
3.2.7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本项目对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二名和第三名进行设计补偿,补偿费用分别为第二名5万元、第三名3万元;中标人不予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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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