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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发电有限公司米东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汇集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4     浏览:0    
核心提示:米东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汇集站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米东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汇集站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沙窝光伏基地

2.2 项目规模:500MW光伏项目220kV汇集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122 个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 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220kV汇集站施工

汇集站变配电设备、控制保护设备安装、房屋建筑工程、防火封堵、分系统调试、通信系统安装、采暖消防系统安装、施工电源(永临结合)等施工,含建安工程、乙供设备材料以及所有应由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管理、技术咨询服务、保险、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相关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配合完成本标段所有外部相关验收

1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20kV汇集站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3项及以上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投运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24 11:27到2024-01-31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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