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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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
招标 信息 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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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轮机设备 |
2. 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 2 台汽轮机及附属设备,包括汽机本体及其附属设 备、凝汽器及其附属设备、低压加热器及其附属设备 的供货。 同时以下内容也包含在此招标范围(技术资料交付、 配合设备监造、配合性能试验、为保证设备的正确安 装、启动、安全运行和性能指标,以及相互的工作联 系,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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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
招标 信息 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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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一阶段)主要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1) 2 台汽轮机本体及附属设备,含:汽轮发电机组 基础所需的全部预埋件;各轴承组件;超高、高、中、 低压汽缸、联轴器组件;本体范围内管道、阀门、螺 栓及附件;超高压主汽门、超高压调节汽阀、高压主 汽门和高压调节汽门、中压主汽门和中压调节汽门、 补汽阀(如有)及其永久性和临时性滤网、阀门支架; 超高/高压缸排汽逆止阀(包括气动控制系统,附属阀 门管道及附件)、通风阀和抽汽逆止阀(包括气动控 制系统,附属阀门管道及附件);2X50%容量冷却用空 气电加热装置;盘车装置及其附件;润滑油系统、顶 轴油系统;轴封装置;启动和甩负荷用的阀门;低压 缸喷水及其控制系统;本体疏水、排汽系统的阀门、 管道管件及附件、支吊架;设备配套电机;数字电液 调节系统(DEH);紧急跳闸系统(ETS);汽机监测 仪表系统(TSI);汽轮机振动监测系统(TDM);汽 轮机本体热工仪表设备(包括压力、真空、温度元件、 温度表计、液位表、进口逻辑开关及转速表等);汽 机疏水和排汽系统的控制设备;气动调节执行机构; 阀门电动执行机构;盘车控制装置;汽机本体接线盒、 仪表阀门、电缆及附件;保温;油漆等。 (2) 2 套凝汽器及附属设备,含:凝汽器本体;支撑 装置、基础螺栓和螺母;抽汽管道及相关保护罩壳; 真空破坏阀及电动执行机构;串联旁路低压蒸汽进入 凝汽器时需用的减温减压装置或消能装置;喷水减温 装置;外置式疏水扩容器及其和凝汽器的汽水连接管 道和支吊架,试验用连接件;疏水扩容器或疏水立管 汽水连通管(含补偿器)、疏水集管;排汽颈部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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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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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
招标 信息 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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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胀节(如有)及底部支撑;检漏装置;胶球清洗装 置;所有配套阀门;所有必需的热工测量仪表及元件; 保温;油漆等。 (3) 2 套低加及附属设备,含:6、7、8、9 号低压 加热器(包括固定和滚动支座、底板、地脚螺栓及其 固定架、螺母及其安装附件,各接口的反法兰、低加 水位测量装置及配套控制设备);10、11 号低压加热 器(包括支座、地脚螺栓、管道、附件、各接口的反 法兰、低加水位测量装置及配套控制设备);安全阀、 液位计;全部保温材料及保温钩、支架;所有配套阀 门;所有必需的热工测量仪表及元件等 2)主要技术指标 (1) 汽轮机型式: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单轴、 五缸四排汽、双背压、凝汽式、11 级回热抽汽: (2) 额定功率(TRL)工况。 功率 MW 660 主汽门前压力 MPa(a) 31(暂定) 主汽门前温度℃ 600 一次再热汽阀前温度℃ 620 二次再热汽阀前温度℃ 620 供热量(供热参数:1.8MPa,350℃) 230(t/h) (3) 凝汽器结构形式为双背压、双壳体、单流程; 凝汽器的设计条件以 TMCR 工况为设计工况,VWO、TRL 工况作为校核工况。凝汽器循环水设计水温 20.2℃ (暂定),设计平均背压 4.4kPa(a),循环倍率 60 倍 (暂定),夏季 10%气象条件水温 31℃(暂定),TRL 工况平均背压 9.5 kPa(a)。循环水设计最高水温 33℃ (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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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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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
招标 信息 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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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低压加热器按汽机 TMCR 工况作为设计工况, VWO 工况作为校核工况,并备有 10%堵管裕量。水侧的 通流能力满足 110%VWO 的流量,最大水侧流速推荐采 用 HEI 标准。 3. 工期要求
计划 2024 年 6 月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第一 台机组 2026 年 6 月投运,第二台机组 2026 年 10 月投 运。具体开工及供货工期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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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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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设备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一阶段)的二台锅炉设备及材 料成套供货、分体调试、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试运行 后完成性能考核、交付生产及质保内的保修等。 本工程(一阶段)主要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1) 本工程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SCR)工艺。 脱硝装置按照处理 100% BMCR 烟气量,全负荷脱硝(脱 硝装置按机组并网至 100%BMCR)设计、供货。 (2) 空气预热器: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本体、驱动装 置(包括主马达及辅助驱动马达、气动马达)和盘车装 置、润滑油系统、吹灰装置、消防装置、测温组件、 火灾报警装置,停转报警装置及其附件、间隙控制装 置(如有)等及其附件。一、二次风接口为预热器进 出口接口法兰出(含配对反法兰及附件)等,均由投标 方设计供货。 除上述以外,中标方还负责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起 |
1000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
招标 信息 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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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的质量保证工作。 2)锅炉主要技术指标 锅炉热力特性数据锅炉出口蒸汽参数按 32.45MPa(a)/605/623/623℃, 对应汽机的入口参数为 31MPa(a)/600/620/620℃; 单台机组额定供热设计热负荷为 1.8MPa(a)、350 ℃、230t/h,最大供热能力达到 500t/h。 每台空气预热器在 BRL 工况时的漏风率第一年内应 小于 3.0%,并在 1 年后应小于 3.5%。空预器的验收测 试按 ASME PTC4.3。 二、工期要求
计划 2024 年 6 月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第一 台机组 2026 年 6 月投运,第二台机组 2026 年 10 月投 运。具体开工及供货工期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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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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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设备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两台 660MW 发电机本体及其所有附 属设备 2)主要技术指标 (1) 额定功率:660MW (2) 额定频率:50Hz (3) 额定转速:3000r/min (4) 励磁方式:自并励静止励磁 (5) 效率:≥99% (6) 短路比:不低于 0.5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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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
招标 信息 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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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稳态 I2/IN :≥10% (8) 暂态(I2/IN)2t :≥10s
二、工期要求
计划 2024 年 6 月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第一台机 组 2026 年 6 月投运,第二台机组 2026 年 10 月投运。 具体开工及供货工期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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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汽轮机设备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 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 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 格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 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 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或项 目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 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 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 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 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 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 报价。 若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的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同一货物/产品(同 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代 理商投标无效;如多个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 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通用物 资、生活用品、 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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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证书或《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证书。 3.业绩要求: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有 2 个及以上 600MW 及以上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投运业绩。须提 供证明满足投标资格的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 页等)、投运证明,并提供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
2 |
锅炉设备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 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 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 格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 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 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或项 目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 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 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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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 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 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 报价。 若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的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同一货物/产品(同 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代 理商投标无效;如多个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 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通用物 资、生活用品、 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 级锅炉证书。 3.业绩要求: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有 2 个及以上 600MW 及以上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投运业绩。须提 供证明满足投标资格的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 页等)、投运证明,并提供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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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设备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 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 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 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 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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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或项 目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 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 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 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 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 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 报价。 若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的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同一货物/产品(同 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代 理商投标无效;如多个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 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通用物 资、生活用品、 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业绩要求: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有 2 个及以上 600MW 及以上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投运业绩。须提 供证明满足投标资格的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 页等)、投运证明,并提供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 时 间 内 进 入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详情请咨询柴源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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