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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4     浏览:9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雁鸣大道以东,灵润路以北,规划六街以西,东海路以南。

2.3建设规模:办公楼及配套建筑面积约10.8万m2,其中地上面积约8万m2,地下建筑面积约2.8万m2。包括数据中心、办公用房、配套用房,主要用于整个物流园区入驻企业办公。

综合联检大楼及配套建筑面积约3万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宿舍、餐厅、报关大楼、运营中心用房等。

2.4标段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二标段:综合联检大楼施工总承包

2.5招标范围:

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材料供应、制作安装、运输、试验检测、竣工验收、保修、移交等)包含的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相关工程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建电、临时水、临时道路、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回填土、桩基工程、基础施工、主体工程施工、人防工程、装饰装修(一标段不含二次深化设计精装修工程,二标段含精装修)、划线和交通标识、标识标牌、景观绿化及室外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通道、道路)等,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预留预埋、新风工程预留预埋、空调工程预留预埋、热力工程(如有)、天然气工程(如有)、自来水工程、雨污水工程、供配电工程、有线电视工程(如有)、电话网络工程、泛光照明及亮化工程等全部安装工程(包括室外管网及与红线外市政设施对接部分,以及对接工作的疏通协调),电梯预留预埋、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充电桩和车棚等全部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前的维护、所有工程及设施移交、质保期服务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一标段396日历天;二标段30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需提供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一月社会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分公司缴纳社保也可);

3.4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应满足下列(1)或(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亿元的公共建筑(如办公、商业、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医院等建筑)或工业建筑类(造纸厂、电厂、污水厂、动力用厂房、仓库等)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如业绩不能体现相关内容,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m2的公共建筑(如办公、商业、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医院等建筑)或工业建筑类(造纸厂、电厂、污水厂、动力用厂房、仓库等)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如业绩不能体现相关内容,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标段:投标人应满足下列(1)或(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公共建筑(如办公、商业、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医院等建筑)或工业建筑类(造纸厂、电厂、污水厂、动力用厂房、仓库等)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如业绩不能体现相关内容,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m2的公共建筑(如办公、商业、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医院等建筑)或工业建筑类(造纸厂、电厂、污水厂、动力用厂房、仓库等)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如业绩不能体现相关内容,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财务会计报表仅限于财务会计报表(即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意见页。

3.6信誉要求: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出具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否则按废标处理)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上述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③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否则按废标处理)扫描件且加盖企业公章。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一个投标人可以投标2个标段,但仅能中标一个标段。

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23日~2024年01月29日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
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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