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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东山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4     浏览:0    
核心提示:张家口市东山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
   张家口市东山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东山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东山产业集聚区闲置厂房、生活楼购置、提升改造及新建工程、厂房周边道路硬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本项目拟购置闲置厂房、生活楼占地约47199.09平方米(合70.80亩),总建筑面积28437.67㎡。现状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为8347.67㎡,其中改造厂房建筑面积5053.39㎡,改造生活楼建筑面积3294.28㎡;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0090.00㎡,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9675.00㎡,门卫40.00㎡,地下设备房375.00㎡。 3、项目编号:ZJXZJK-2024-003; 4、建设地点: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盛科路5华科新能源研究院; 5、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根据工程推进情况至工程竣工验收全程提供技术服务; 施工工期: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 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项目的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备案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能力; 潜在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1日以后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具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1项。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信息 (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及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参与过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的业绩1项。 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应当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 3)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特别说明:本招标项目“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包括承包人实施方案和设计技术方案)采取暗标评审。 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后 ,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24 09:00:00 至 2024-01-30 17: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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