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九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已由 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曲阳发改审字[2023]105号、曲行审招核字[2023]3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曲行审交[2023]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曲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九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包括83条道路、29座桥梁,技术等级为三级公路或四级公路标准。路基、路面、桥涵、平面交叉、安全措施,83条道路建设里程总长116.2公里,路面宽3-18米,路基宽3.5-18.5米,29座桥梁建设总长约1418延米。
其中九标段(喜峪至齐村公路段、辘轳沟-东沙湾、东沙湾-西沙湾)拟建里程,喜峪至齐村公路段:7.019公里;辘轳沟-东沙湾:7.49公里;东沙湾-西沙湾:1.452公里。
2.1.3计划工期:计划 2024 年 2 月 20 日开工,交工日期: 2024 年10 月 31 日完工,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九标段(喜峪至齐村公路段、辘轳沟-东沙湾、东沙湾-西沙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施工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
桩号段落 |
标段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九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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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峪至齐村公路段:7.019公里; 辘轳沟-东沙湾:7.49公里; 东沙湾-西沙湾:1.452公里。 |
本项目九标段施工(喜峪至齐村公路段、辘轳沟-东沙湾、东沙湾-西沙湾)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本公告3.5修改为: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1月 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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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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