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一期)(和阳镇、史召乡、阎里乡、东三召乡)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一期)(和阳镇、史召乡、阎里乡、东三召乡)监理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南和区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行审立项字[202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一期)(和阳镇、史召乡、阎里乡、东三召乡)监理。
2.2建设地
2.3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本项目主要为邢台市南和区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一期)(和阳镇、史召乡、阎里乡、东三召乡)监理,主要包括为和阳镇、史召乡、阎里乡、东三召乡,总里程为47.876Km。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个标段,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5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附件1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有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如投标人与施工中标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则视为自动放弃监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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