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农灌设施灾后重建项目监理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涉及三思镇、和阳镇、贾宋镇、郝桥镇、东三召乡和闫里乡等六个乡镇,本工程主要修复水毁机井528眼、更换水泵1072台及配套设施 2、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投标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 、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受聘于本单位。 2、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将按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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