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表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资金。该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服务;
1.2
1.3
1.4采购项日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1.6采购编号:QHZC-FW-240105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服务,并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上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直至最终取得批复。编制的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等成果需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要求和国家电网公司相关管理规范、技术标准等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
2.2服务期:详见询比文件
2.3服务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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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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