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中国南方航空河南航空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河南公司2024-2026年度职工班车车辆租赁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121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预算1560万元,服务期3年。拟选取1名中标服务商,负责接送招标人职工上下班及公司其他用车保障。拟向具有租赁资格的服务商租赁自有大型客车,不接受转租(品牌不限,35座及以上座位,车辆年限6年以内)15辆,要求车况良好、审验合格、手续齐全,驾驶员符合驾驶大型客车资格和持有营运资格证件,无不良记录。
1.5.1 目前具体行车路线、行车时间详见下表:
以下行车路线、每条路线投入车辆数量、发车时间、途径地点均为目前运行情况,后续有可能随着实际运行发生改变、新增或取消,以具体通知为准。
班车运行表(一)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车辆型号 | 含税单趟往返限价 (人民币) | 税率 |
1 | 郑州市区至新郑国际机场线路 | 以实际发生数的次数为准(含往返) | 48座及以上大型客车 | 900元/次(含往返) | 3% |
35-38座(含)的大型客车 | 800元/次(含往返) | ||||
2 | 郑州航空港区南航大厦至新郑机场或郑州航空港区范围内通勤 | 以实际发生数的次数为准(含往返) | 48座及以上大型客车或35-38座(含)的大型客车。 | 200元/次(含往返)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1.5.2中序号1内容采用投标折扣率报价,投标人根据清单采购内容中的“含税单趟往返限价”报统一折扣,有效的报价范围:0%≤折扣报价≤100%,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折扣报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例如:折扣报价97.5%,最终结算单价金额=最高单价限价*97.5%,否则报价无效。
1.5.2中序号2内容采用单价报价。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详见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内容 | 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
1.7 合同期限: 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须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办公场所及停车场。【须提供(1)自有场地:①产权证明(产权人须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②现场照片;(2)租赁场地:①场地租赁协议、②场地产权证明(所有人须为出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③协议的任一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④现场照片。】
2.8.2 投标人须自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营范围能够覆盖河南省或郑州市域内。【须提供投标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8.3 投标人须提供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5日之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材料。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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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