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4年枢纽楼4楼会议室家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2024年枢纽楼4楼会议室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CZCG-2024-00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采购内容:常州邮政枢纽大楼4楼会议室改造配置家具,主要内容为18米升降会议桌一张,1.6米升降小会议桌12张,配套会议椅75张,配套1.2米边柜4张。升降会议桌设有两个升降口,一个口为电脑升降,一个口为台席卡升降,需配合会议系统模块开孔定制。(具体规格见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1.2本项目含税总预算19.1万元人民币,本项目设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和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其中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91000元人民币;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具体如下表。
序号 | 子项名称 | 预计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 小计 |
1 | 升降会议桌 | 18米 | 4500元/米 | 81000元 |
2 | 升降小会议桌 | 12张 | 3500元/张 | 42000元 |
3 | 会议椅 | 75张 | 800元/张 | 60000元 |
4 | 边柜 | 4张 | 2000元/张 | 8000元 |
合计 | 191000元 |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及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付。
1.4合同有效期1年。
1.5质保期: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不是人为损坏导致的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时起2小时内做出响应,5天内完成家具的质检修复。如不能修复必须在10天内更换质量一致的家具。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后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3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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