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培训中心教学智能平板及显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业主培训中心教学智能平板及显示设备采购 已由业主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业主培训中心教学智能平板及显示设备采购
2.2 项目编号:dxzb-06-2024-A0163
2.3采购内容:培训中心教学智能平板及显示设备采购,预估金额68.9万元。
2.4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和最高总价限价,具体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价限价(元/个) |
数量 |
小计(元) |
1 |
98英寸交互智能平板 |
68800 |
8 |
550400 |
2 |
86英寸交互智能平板 |
26800 |
2 |
53600 |
3 |
75英寸液晶显示屏 |
7000 |
3 |
21000 |
4 |
98英寸液晶显示屏 |
32000 |
2 |
64000 |
最高总价限价(元) |
689000 |
注: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
2.6交货 (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以上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备案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需包含计算机系统集成,证书最新签发时间需在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之前。)
3.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3.3.1交互智能平板:若为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交互智能平板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果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制造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产品,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则其参与投标的全部代理商将被否决投标。(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或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2液晶显示屏:未要求。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提供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张查询结果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列入业主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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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