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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文明生产综合治理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18     浏览:0    
核心提示:文明生产综合治理服务框架协议标段已由((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以批准,
   文明生产综合治理服务框架协议标段已由((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以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
2.2机组容量:2008.6MW。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2.4招标范围:赤峰新能源事业部所属东山风电场、赛罕坝风电场、大黑山风电场、莲花山风电场、西场风电场、查干风电场、道德风电场、如德风电场、大水风电场、达里风电场、林西供热站、塔林花风电场、塔林花项目部的生活垃圾清理及生活污水处理。赤峰新能源事业部本部及所属东山风电场、赛罕坝风电场、大黑山风电场、莲花山风电场、西场风电场、查干风电场、道德风电场、如德风电场、大水风电场、达里风电场、林西供热站、塔林花风电场、塔林花项目部、唐能光伏电站、唐源光伏电站生活设施修缮工程。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起 1年,以实际的服务发生量进行结算。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方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方需要提供近三年(2021年 1月至 2024年 1月)不少于 1个类似修缮服务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方需要提供承诺函,承诺每月提供专业机构提供的具有效力的污水接收函及垃圾处理证明。
3.5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一、供应商履约能力否决投标条款招标文件编制、审查过程中,应在投标人资格条件当中设置以下否决投标条款:
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财务要求: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2月 9日至 2024年2月  24日 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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