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6-240028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华电于田40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施工(二标段20万千瓦)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招标采购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1批光伏支架,采购的设备计划使用华电于田40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施工(二标段20万千瓦)项目经理部进度款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价供货范围
1、项目概况
拟建光伏场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境内。场址区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区地貌段,南侧为昆仑山脉,在春季融雪季节时洪水冲刷,在山前堆积大量洪积物,形成规模较大的山前冲洪积平原,在新构造运动上升的地区,堆积物随冲洪积扇向山麓北部移动,使山前冲洪积平原的范围不断扩大,受第四纪风积、冲积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形成目前场地地貌,该项目地处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境内,项目中心点位于于田县中心东向约70km,毗邻G315国道南侧。整个区域东西向展布长度约4km,场区分布范围较大,地表无植被发育,地貌单元属塔克拉玛干沙漠区地貌段,地形整体南高北低,属沙漠地貌。
2、询批价供货范围
货物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光伏支架(外围) | 2*13阵列固定支架 | 套 | 1309 | |
2 | 光伏支架(内围) | 2*13阵列固定支架 | 套 | 13558 | |
3 | 逆变器支架 | 套 | 620 |
注:采购数量为预计用量,最终数量以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卖方不得以采购数量的增加、减少、原材料涨价等原因而要求买方调价或断供。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招标光伏支架制造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接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情形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不接受存在 规定的不予参加投标情形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投标时提供2019年以来,1个以上(包含1个)具有与本次招标主要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货物销售证明,并提交相应的合同文件。
5、需是 股份 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的合格供应商。
6、所提供的产品应能完全满足所在项目部技术要求,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在电建集采平台上缴纳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到分配的交款账号,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在电建集中采购平台上查询到的交款信息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除了主选、备选中标人外,退还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备选中标人(如有)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或第一批交货(货值大于10%合同金额)至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户退回且不计息退还。
(3)存在“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业绩、资质造假;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发生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并经相关政府部门裁定或判决确定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付款方式:
卖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事项后,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价款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合同货款支付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1.买方按照以下方式向卖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第一次付款:交货款为合同总价款的70%。本合同生效,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函。批次合同设备交货到达指定地点后,卖方提交该批货物价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提供完整的该批次合同设备出厂验收资料(含产品合格证、出厂验收检测报告、产品材质报告证明文件、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技术图纸资料等),买方审核无误后6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货物价的70%。
第二次付款:安装验收款为合同总价款的20%。设备初步验收合格进入质量保证期,买方审核无误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20%。
第三次付款:质保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合同设备实际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经检查合格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全部合同设备到工地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在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已经买方项目部确认的货物价款支付文件的情形下,买方向卖方支付前述质保金。
在执行付款时,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卖方后,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
2. 支付方式
本合同可按以下两种付款方式支付价款:
(1)转账;
(2)金融工具(包括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农行E账通、中行融易信、工行云链、招行付款代理、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方式)等非现金方式(6个月内到期)
六、报价要求:
1.报价函包含:货物到达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华电于田40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施工(二标段20万千瓦)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的总价(包含了产品的价格、0.3%备品备件费、手续费、材料试件和试验费、检验费、组装费、包装费、采保费、风险费、含13%的增值税、国内运输费、保险费、出厂验收、竣工资料提供等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合同执行期间,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变化,税率调整后含税综合交货单价=税率调整前综合单价 /(1+投标税率)*(1+调整后税率)。因税率变化造成税额变化导致合同总价变化的,双方应当认可并执行。设备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以外,其它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报价有效期:90天。
2.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提供:
(1)提供光伏支架投标报价汇总表及分项材料的报价列表等资料。
(2)提供光伏支架各种配套部件的说明,产品图册。
(3)供货质量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外,并提供设备的制造和运行相关的标准规范目录。
(4)提供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提供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5)供货业绩。
(6)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各类投标所需文件做成一份电子版文件(不可编辑盖章PFD版和可编辑word版)上传 集中采购 。
七、供货时间及
2、交货
八、询价文件获取及报价文件递交:
1、询价文件获取:本次询比价的合格报价人可至2024年2月21日北京时间17:00分前登录(http:// /)报名,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下载询比价文件,询比价文件为中文电子版,发售价格为每套人民币0元。
2、报价文件递交:
本次采用 集中采购 进行询价,该报价单作为后续合同谈判的主要依据,上述报价资料请在2024年02月22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将报价上传至 集中采购 (http:// )。在线填报金额必须与附件扫描件报价单金额一致(注:系统在线填报是以万元为单位,金额不一致将予废标),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上传报价文件和其他文件为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电子版、及可编辑版本。
九、包装要求:
所有货物包装按国家海陆运输标准包装为准,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防压等措施。由于包装不良引起锈蚀、损失、丢失,报价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十、乙方(卖方)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必须按甲方(买方、需方)的供货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若乙方未按甲方的供货计划保质保量按时足量供货,每逾期一天交货,乙方同意每天向甲方支付罚金人民币5000元;若逾期超过5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另甲方有权通过其它渠道另行采购,所增加的采购成本差额部份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并造成甲方停工待料或影响甲方工程进度的,所增加的各项费用及工期延误也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甲方保留其它损失的追诉权;对此,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
2、若乙方所供的设备因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此,乙方无任何异议。
3、由于质量、计量、规格型号等原因造成的甲方对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及损失皆由乙方承担。对此,乙方无任何异议。
十一、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在www.dlztb.com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