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霞浦核电三沙镇配套设施Ⅰ标段项目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本项目为霞浦核电有限公司三沙镇配套设施I标段工程,拟建项目位于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5亩,需对现状山体开挖并做边坡支护。边坡支护有三种方式:1、部分段采用“锚杆十格构梁”十“植被防护绿化”支护形式;2.部分段以毛石混凝土挡墙做边坡地基防护;3.其余段采用自然放坡并种植草被。
2.3 标段划分: 霞浦核电三沙镇配套设施Ⅰ标段项目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最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霞浦核电三沙镇配套设施I标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回填、平整及碾压、边坡支护、毛石混凝土挡墙施工、种植草被等。详见《技术任务书》、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完工业绩以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5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金额、施工内容及范围等页)或能证明工程开工建设的文件(如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本项目为霞浦核电有限公司三沙镇配套设施I标段工程,拟建项目位于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5亩,需对现状山体开挖并做边坡支护。边坡支护有三种方式:1、部分段采用“锚杆十格构梁”十“植被防护绿化”支护形式;2.部分段以毛石混凝土挡墙做边坡地基防护;3.其余段采用自然放坡并种植草被。
2.3 标段划分: 霞浦核电三沙镇配套设施Ⅰ标段项目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最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霞浦核电三沙镇配套设施I标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回填、平整及碾压、边坡支护、毛石混凝土挡墙施工、种植草被等。详见《技术任务书》、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完工业绩以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5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金额、施工内容及范围等页)或能证明工程开工建设的文件(如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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