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铁文化传媒公司成都东站“1435”文创商店经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4-118)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 成都铁路文化传媒 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铁文化传媒公司成都东站“1435”文创商店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成铁文化传媒公司成都东站“1435”文创商店经营服务,经营业态为文创产品零售店(项目位于成都东站候车层GA08点位,面积15平方米)。
2.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店铺的经营服务,包括顾客服务、产品销售、宣传营销、货物搬运码放、清洁卫生等。
3.服务期限:壹年
4.外包费用:外包费用采用固定费用+经营业绩提成方式。
①固定费用部分限高价294000元/年,固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派驻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培训、劳保福利、意外险、服装、管理费、税费等相关内容涉及的一切费用。报价不得高于限高总价,且不得高于限高单价;报价不可降低预计费用标准及税金,如报价违反上述要求作为废标处理;
序号 | 月销售额(单位:元) | 分成比例 | 提成部分金额(单位:元) |
1 | 50000(不含)以下 | 不分成 | 0 |
2 | 50000(含)-90000(不含) | 2.5% | 1250-2250 |
3 | 90000(含)-120000(不含) | 3% | 2700-3600 |
4 | 120000(含)及以上 | 3.5% | 4200及以上 |
②经营业绩提成部分按照项目收入情况以阶梯式结算: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考核合格后,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双方核对上月外包费用,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项目“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业务外包费用。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近1年(2023年1月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类型的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时间段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有效证明材料。
3.4.2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2021年1月-2023.12月)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3.5.1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 范围内,未处于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提供承诺书)。
3.5.2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提供承诺书)。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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