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国华大城50MW“驭风”乡村振兴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场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大尚屯镇,为平原地貌类型。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MW。经电缆引接至机组升压变低压侧,通过机组升压变升压至35kV,再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配套建设的1座110kV升压站35kV母线。站内设置1台主变压器,配置10MW/20MWh储能系统,拟以1回110kV线路接入祖寺站220kV站110kV侧。
2.1.2招标范围:
完成国华大成50MW风电及储能(风电容量20%)项目风电场、储能、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可行性研究(等同初步设计)、地勘初勘及详勘、招标设计(施工工程量、技术规范书等)、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勘测设计范围为满足本项目论证、建设以及运行发电所需的所有勘测设计,包括不限于:风电场内部分含风机布置、基础、吊装平台设计及机组变布置、场内集电线路、110kV送出线路及对端站、进场道路、场平、检修道路设计及升压站、20%储能的设计。设计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满足电网公司要求,并符合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道路、平台、基础、35kV集电线路、110kV送出线路、升压站土建及电气配套、20%储能相关设计要求。
其中:送出线路需编制满足核准要求的申请报告,核实限制性因素,保证路径符合建设要求,并取得相关部门的路径协议。
2.1.3服务周期要求: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招标范围所有工作。
本建设项目计划施工开工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并网发电。项目处于计划研究阶段,合同一次签订,分阶段执行,各阶段执行依据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勘及详勘(风电场、储能、升压站),并取得初勘、详勘报告;
(2)详勘完成后20日内完成道路施工图设计;
(3)详勘完成后30日内完成基础施工图设计;
(4)合同签订之后且接到招标人开展工作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可研报告编制,45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5)详勘完成后45日内完成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编制;
(6)详勘完成后60日内完成升压站及储能土建施工图设计;
(7)设备招标完成后25日内完成升压站及储能电气施工图设计;
(8)详勘完成后35日内完成35kV集电线路施工图设计;
(9)接入系统落实后30日内完成送出线路初勘及详勘,并取得初勘、详勘报告;
(10)接入系统落实后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取得相关部门路径协议;
(11)接入系统落实后45日内完成110kV送出线路施工图设计;
(12)完工后60天完成竣工图设计。
2.1.4服务成果: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稿及定稿版(包括上报投资公司及国家能源集团、上报电网公司):每次报告20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施工图纸: 纸质版20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施工图预算:纸质版10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竣工图:纸质版10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招标技术文件、概算分劈表、图纸3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电网公司等其他相关单位验收要求的技术文件,按需。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电场勘测设计(只包括可研阶段设计的合同不算)或EPC总承包(承担设计工作)合同业绩2份,并已经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设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及以上风电场勘测设计(只包括可研阶段设计的合同不算)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需设计单位提供且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主要设计人员未提供标注星号专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2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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