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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五凌电力水电智能运维系统推广建设配合及五凌数 字平台数据接入和分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1     浏览: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已在华为 FusionInsight HD 大数据基础平台基础上建设了五凌工 业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五凌数字平台),该经过一期、二期的建设,已 构建了水电智能运维系统, 应用的前端采用开源的 VUE 框架。目前, 应用系统包 含远程巡检、设备诊断、状态检修支持、运行优化和知识中心五大模块, 通过对 系统功能的不断完善, 系统各板块部分成熟应用功能已得到认可, 且具备推广条 件。目前, 水电智能运维系统已入选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第二批创新成果落地项目 清单,并完成五凌内部 13 个电站、江西江口、重庆江口试点电站推广应用,正 在贵州金元公司进行推广应用。下一步将开展五强溪扩机、云南国际甲岩电站、 黄河公司两试点电站智能运维系统推广。

另一方面, 随着公司自主研发产品变压器油光谱监测装置广泛推广应用, 需 基于五凌数字平台完成变压器油光谱监测系统数据接入功能开发, 并以五强溪变 压器油光谱监测数据为例进行数据分析。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五强溪扩机智能运维系统建设,包括五强溪扩机生产相关数据治理和 五强溪扩机智能运维系统前端软件适配开发。

(2) 云南国际甲岩电站智能运维系统建设,包括甲岩电站生产相关数据治 理和甲岩电站智能运维系统前端软件适配开发。

(3) 黄河公司试点电站运维系统建设,包括黄河公司智能运维计算分析平 台搭建、选取不少于两个试点电站开展生产相关数据治理和智能运维系统前端软 件适配开发。


(4)变压器油光谱、黄河公司洞室气体数据接入、治理及分析服务。

2.3 计划工期

2024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五强溪扩机机组智能运维系统前端软件开发并上 线运行;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黄河公司试点电站智能运维系统前端软件开发并 上线运行。

2024 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云南国际甲岩电站数据入库、治理;

2024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云南国际甲岩电站智能运维系统前端软件开发 并上线运行;

2024 年 12 月底前, 完成变压器油光谱监测数据、黄河公司电站洞室环境气 体数据编码治理,并提供五强溪油光谱监测数据年度分析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资质。

3.2.2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系列标准认证。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近 3 年至少有 1 个基于华为 FusionInsight HD 大数据平台案例 及应用。

3.3.2 投标人近 3年内具有不少于 1个电力行业生产数据集成和应用开发业 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5 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 近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 (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 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 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技术人员需在长沙驻场开展, 主要技术人员不 少于 人, 其中前端开发人员不少于 2 人, 平台维护人员不少于 2 人, 数据治理 人员 1 人,并提供前端、平台功能配套开发、UI 设计、测试等后台支撑团队且 具备相应资质。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 计、建设质量。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 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 月 27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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