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第七批)辅机设备采购-13包:移动式皮带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益阳电厂二期扩建端。工程拟装设2台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供货、备品备件、运输、相关服务,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的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至 2022年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国内1份大倾角带式输送机设备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5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6投标人不得列入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7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3.9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1日8时00分至 2024年2月28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