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陆工程科技
新疆宣东能源 10万Nm3煤气化制氢项目
华陆公司-新疆宣东能源 10万Nm3煤气化制氢项目-维保工程(标段9)【重新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陆工程科技 新疆宣东能源 10万Nm3煤气化制氢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华陆公司-新疆宣东能源 10万Nm3煤气化制氢项目-维保工程(标段9)【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HUALU-21053e-PCM-010708-0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HUALU-21053e-PCM-010708-010/01
标段(包)名称:华陆公司-新疆宣东能源 10万Nm3煤气化制氢项目-维保工程(标段9)-标段包01【重新招标】
招标内容及范围:负责本项目华陆公司承包的制氢装置、空分装置范围内的所有维保工程(标段9)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装置界区内所有动设备、静设备、工艺管道、阀门、全厂给排水、钢结构、防腐、保温、电气、仪表等一切设备及相关生产设施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维护保养、日常检维修、应急抢修及维保期间的设计变更等零星工程。同时,还包括为维保工作而必须采取的所有相关措施,并包括与维保有关的许可、安全、准备、管理等所有相关的事务。 维保范围包含主项有:制氢装置(原料贮存与准备1210、煤浆制备1211、气化1212(包含煤浆泵房1212A)、灰水处理1213(包含滤机厂房1213A)、沉渣池1214、变换1220、低温甲醇洗1230、硫回收1250、硫磺造粒机包装1251、冷冻站1270)、制氢变电所2320、磨煤变电所2321、制氢机柜间3112、制氢装置外管0012、制氢装置给排水0032、制氢装置供电外线0042、制氢装置电信0052、空分装置1260(空分压缩机厂房1261、空分后备系统1260)、空分变电所2330、空分机柜间3113。
2.2 计划工期: (1)计划维保开始日期:2024年 03月 20日; (2)计划维保结束日期:2024年 06月 20日; (3)维保期限:空分装置投料试车成功并稳定运行72小时起开始计算,期限为三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3 建设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质量优良,重大事故伤亡率为0。 2.4.2HSE要求:重伤、死亡和重大火灾事故为零;百万安全人工时损工率小于0.3‰;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覆盖率100%;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率100%;安全标准化覆盖率100%;职业病发病率为零;环境污染事件为零;固体废弃物分类集中管理;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符合合同节能环保要求及环评报告的控制标准;倡导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
2.5 其他:
项目建设规模:10万Nm3/h煤气化制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