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航空公司基地 MRO 项目一期机坪及民航弱电工程施工(二次)
日期: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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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顺丰航空公司基地 MRO 项目一期机坪及民航弱电工程施工(二次)本项
- 项目名称: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顺丰航空公司基地 MRO 项目一期机坪及民航弱电工程施工(二次)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湖北省鄂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2月23日 9时0分~2024年2月29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2)资质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拟任项目经理(由场道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民航机场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须提供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场道工程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节第(1)、(3)、(5)、(6)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相关资质且应符合上述第(2)的相应资质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经理(由场道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民航机场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 9时30分 - 2024年3月15日 10时0分
-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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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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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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