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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四个风电项目智能巡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3     浏览:0    
核心提示:黑龙江分公司四个风电项目智能巡检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黑龙江分公司四个风电项目智能巡检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依兰县、巴彦县、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地区

2.2项目规模:4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预计2024年4月10日(合同签订后40天到货)

2.4招标范围:智能巡检设备包括温度测量设备、视频感知系统、音频感知系统、状态感知装置及后台系统服务器,相关软件、防火墙、线缆辅材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设备清单,还包括对设备的现场组装、安装调试,现场技术培训,达到使用条件。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智能巡检设备采购

5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智能巡检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为变电站远程智能巡视系统(或智能巡检设备)和机器人制造商,并提供投标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

8.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份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内容等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21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不接受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如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须提供2020年~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2-23 16:18到2024-02-29 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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