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南京、无锡等4个地市邮件处理中心动态计泡秤采购项目-分包1招标公告(二次)
江苏省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京、无锡等4个地市邮件处理中心动态计泡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南京、无锡等4个地市邮件处理中心动态计泡秤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STCC2401810465
3、项目概述:根据招标人业务需要,拟对全省邮件处理中心配备31套动态计泡秤设备进行统一采购。
4、招标内容:
4.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全省邮件处理中心配备31套动态计泡秤设备。动态计泡秤主要为自动矩阵分拣系统加装动态秤重及体积测量设备,用于实现包状类邮件/集包邮袋的自动秤重及体积测量。动态计泡秤设备对包状类邮件/集包邮袋进行秤重和体积测量之后,需与原六面自动条码扫描装置识读的邮件条码进行跟踪绑定,并将重量及体积测量数据上传至矩阵分拣系统,实现条码、重量、体积等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和数据融合。同时将邮件的重量及体积信息和图像记录保存在本地。
本项目配置31套动态计泡秤(需要与现有矩阵分拣系统实现系统对接),总预算为434万元。
4.2交货期:合同签订日后20自然日内(包含安装、调试)。
4.3项目总预算:434万元。
4.4本项目分为两个分包:
其中,分包1为27套动态计泡秤,其中南京邮区中心8套,无锡邮区中心4套,徐州7套,苏州8套。均需要与现有矩阵分拣系统实现系统对接,现有设备供应商均为中邮科技股份 。单套设备最高限价为14万元/套。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10.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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