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 号 |
招标编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DNYZC-2 024-02- 01-531- 01 |
WHFD01-01 巴 鸣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 BIPV 分布式光伏 (一期) EPC 总承包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利用巴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屋在 1# 生产车间屋顶及 2#生产车间屋顶,安装方式为BIPV。直流侧装 机容量 2MWp,交流侧装机容量 1.6MW。巴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BIPV 分布式光伏(一期) EPC 总承包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完成工 程项目设计、采购(含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 、施工、并网 发电(含并网手续办理) 、试运行、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及缺陷 修复、保修期等所有工作,电站移交前必须满足电网公司及政府 部门和屋顶业主单位的相关要求,投标方工作范围内所涉及的全 部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等。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发包人要 求 ”。 二、工期要求 计划 2024 年 4 月 1 日开工,合同签订后 90 日全容量并网发电。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要求 |
1. |
DNYZC-202 4-02-01-5 31-01 |
WHFD01-01 巴 鸣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 BIPV 分布式光伏 (一期) EPC 总承包 |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中的一项: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专业设 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2019.1 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 1 个已签订合同的 2MW 及以上 BIPV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已完成的 1 个 5MW 及以上工 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的类似业绩,以上要求需提供 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 技术协议、签字页等) ,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并具有近 5 年(2019.1 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内担任并 完成至少 1 个 2MW 及以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 包项目经理或设计总负责人的经历,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 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 格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 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网站 (http://cx.cnca.cn) 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 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
【基本资质要求】---EPC 类 7 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 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 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 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 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 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企业资质及注册人员情况以“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查询 为准) 3.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 形。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 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 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3 月 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