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硝系统EP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建设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东距甘肃环县约110km,西距甘宁边界约57km,南距固原市约23km,北距中卫市约169km,距宝中铁路三营站13.97km,距固原六盘山机场约14km。规划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高效燃煤间接空冷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台锅炉脱硝系统SCR反应器本体(不含催化剂,不含尿素制氨系统设备)、喷氨系统、稀释风系统、吹灰系统、CEMS系统及相关仪表和控制设备。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的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等。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具体需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
2.1.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硝新建或者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合同包含供货内容)合同业绩2份(若同时提供1份脱硝新建和1份脱硝超低排放改造供货合同业绩,视为符合业绩要求),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7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