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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卫半岛南U厂450MW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8     浏览:0    
核心提示:山东海卫半岛南U场址450MW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
   山东海卫半岛南U场址450MW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南部海域

建设规模:  450.5MW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时间  2024 年   年  4 月,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全容量并网。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

(元)

 

 

山东海卫半岛南U场址 450MW 海上风 电项 目 EPC 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山东海卫半岛南 U 场址 450MW  海上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450.5MW。 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可研报告、海洋水文  资料(见招标文件附件, 仅作参考) 等  前期资料开展勘察设计, 提供勘察、设  计方案, 含工程投资概算、经济性评价等(包括因本项目投运对发包人在本海域已投运项目发电利用小时影响的分析报告);

(2)本标段总装机规模 450.5MW, 包括风机基础、 66kV 集电线路、 220kV 海缆、架空线路、陆上集控中心电气设 备及安装调试等工程勘察设计直至竣   工验收移交的所有工作和手续(含初步  设计及所有专题报告、文件等编制、评 审,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含全部设  计、设备和材料采购(甲定乙购设备及  材料除外,详见甲定乙购材料清单)、  设备和材料催交、运输及储存(包含甲  供设备如风力发电机组等设备) ;工程 施工准备及施工、检查、验收(包括但 不限于政府、质检、电网等) 及相关手 续办理、保修;设备安装及调试(含单 体调试及系统联调) 、发、送、变电系 统试运行、消缺;风力发电机组上电前 检查、调试、送电并网及尾工消缺;性 能质量检测、验收、移交生产、风电机 组通过 250 小时试运行验收;同时也包 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和人员培训等;并按本合同履行完所有 义务等。投标人应对项目的工期、质量、 安全、环保、信息、协调及费用等负总责。

(3)本工程所需施工许可证、施工期及永久航标工程、海上安全监控系  统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本标  段所需通航安全警戒、警示等船机设备、 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维护由承包人负责   并承担费用, 并须满足海事主管部门的  相关要求。具体范围见技术部分工作范围。

(4)根据通航安全影响研究报告 要求,本项目在实施前完成新航路水域的测绘、导助航设施的布放及效能验收。

(5)本工程 220kV 海缆、 66kV 海 缆属于公司总包配送范  围, 采用甲定乙购方式, 不在本次招标 范围内;由公司组织集中 招标,单独发标;物资装备分公司负责 总包配送, 与 EPC 总承包中标人及海缆制造商签订总包配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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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风力发电 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a)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 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须具有 2 个 100MW 及以上同类型海上风电投运项目设计业绩(其中至少有 1 个海上风电投运项目主体设计业绩);

(b)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 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须具有 2 个 100MW 及以上同类型海上风电投运项目施工业绩(其中至少有 1 个海上风电投运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业绩,主体工程需同时包括基础工程和吊装工程)。

注:(a)、(b)业绩两者满足其一即可, EPC 总承包业绩可视为设计或施工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竣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  经验,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具备下列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之一:

(a)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港 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 3 年内担任过 1 个海上风电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b)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应具有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近 3 年内担任过 1 个海上风电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海上风电工程安全管理的经历, 50 周岁及以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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