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韩城市 龙门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韩城煤矸石绿色无害化综合处置示范线项目厂前区室外工程,招标人为陕西生态龙门绿碳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西生态龙门绿碳产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韩城煤矸石绿色无害化综合处置示范线项目厂前区室外工程。
2.2招标编号:0866-24C1SXQY0162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韩城煤矸石绿色无害化综合处置示范线项目厂前区室外工程(包括厂区大门及锅炉房土建、室外综合管网、厂前区道路、停车位、厂界围墙等工程);具体详细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
2.4工程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西原村陕西生态龙门绿碳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现场。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需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任职(提供承诺书)。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机构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4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三年)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时间,应提供自成立以来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份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3.6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需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8:00时至2024年3月5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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