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尾矿固废资源利用项目流态化磁化焙烧EPC总承包项目3#焙烧炉非标设备及烟道制作装委托加工
2.2项目类型:委托加工
2.3项目地点:辽宁鞍山市齐大山资源利用循环产业示范园区
2.4招标范围: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尾矿固废资源利用项目流态化磁化焙烧EPC总承包项目施工承包项目3#焙烧炉非标设备及烟道制作委托加工,暂估677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第五章内容)。
2.5交货期:1#、2#焙烧炉非标设备及烟道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加工工作,3#焙烧炉非标设备及烟道须在2024年8月22日前完成所有加工工作。(分批供货供货顺序满足甲方要求)
2.6特别说明: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尾矿固废资源利用项目流态化磁化焙烧EPC总承包项目,其中1#2#焙烧炉非标设备及烟道制作委托加工,3#焙烧炉非标设备及烟道制作委托加工两个项目,投标单位可以参加上述两个项目的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评审顺序:先评审1#2#焙烧炉非标设备及烟道制作委托加工再评审3#焙烧炉非标设备及烟道制作委托加工。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按照兼投不兼中原则,若投标人在1#2#焙烧炉非标设备及烟道制作委托加工评审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在3#焙烧炉非标设备及烟道制作委托加工项目评审中只参与评分,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排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2-28 17:30——2024-03-06 17:30(北京时间)。